A先生四十來歲,年收將近千萬日圓。妻子雖然被列為受扶養親屬,不過也從事客服工作,賺進一筆未達繳稅門檻的外快。但不知道為什麼,他們的積蓄卻沒有增加。
於是他的金錢觀念產生巨大的轉變,認為並非「收入-支出=存款」,而是「收入-存款=支出」。也就是事先決定要存多少,再利用剩下的錢享受生活。
具體來說,他替自己立了一項「年存三百萬計畫」,預計一年存下三百萬日圓。假設夫妻兩人的淨所得一年約莫八百三十萬日圓,他們就必須靠剩下的五百三十萬日圓維生。他們事先規畫所有的生活支出,拿捏什麼東西要多少錢,並藉此制定預算,努力將花費壓縮在預算內。
據說A先生這麼做之後,才發現自己以前有多少不必要的消費行為。這些非必要花費存下來,和他領一次獎金的金額差不多。他也笑說「這就是積沙成塔的力量」。堅持了十年後,他們成功存下了三千萬日圓。
這則故事告訴我們,四十歲之後要懂得「如何和金錢打交道」。四十歲以前就算抱持「收入-支出=存款」的觀念,還有辦法船到橋頭自然直。但支出劇增的四十後,金錢觀念必須轉換成「收入-存款=支出」。心念一轉,便能存下出乎意料的大錢。話雖如此,我想還是有人個性上不適合「節約家用」。那麼選擇開源,經營「副業」也是一種方法。
無論如何,唯一要貫徹的原則都是「不要亂花錢」。
「四十前後大不同」的,不只是工作方面與生活方面的觀念,也包含了金錢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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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自作者:大塚壽:《40歲,精采人生才開始》一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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